《苏【sū】州市新浒旅【lǚ】游开发有限公司苏地【dì】2015-wg-45号地块项目【mù】》竣工【gōng】环【huán】境保护验收【shōu】监测报告公示材【cái】料
【发稿时间:2024-9-21】
根据【jù】建设项目竣【jun4】工环保验收【shōu】的相关规定,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【háng】公【gōng】示,公【gōng】示材料【liào】如下:
(一)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苏州市新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苏地2015-wg-45号地块项目
建设单位:苏州市新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
项目地址: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桑园路以东、南津路以北
(二)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苏州市新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苏州高新区浒关镇朱家庄
联系人:陈总
电话: 17712669740
(三)承担验收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评价机构名称:苏州启迪环保有限公司
地址:苏州吴中越溪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1幢1105室
联系人:冯工
电话:177151451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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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【bāo】括:姓名、职业【yè】、文化程【chéng】度、家庭住址及联【lián】系【xì】电【diàn】话;
(2)根据您掌握的情况,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/影响方面及程度;
(3)您是否知道/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;
(4)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/影响程度;
(5)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;
(6)从环保角度出发,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,并简要说明原因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以通过以下【xià】方式提【tí】供【gòng】意见【jiàn】,联系方式见第二、三【sān】条:
(1)通过Email方式
(2)直接打电话的方式
(3)写信的方式
(六)公示时间
公众可在本项目公【gōng】示之日起【qǐ】20个工作日内,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。